CSID 中華民國室內設計協會簡介
CSID 中華民國室內設計協會在1979年5月5日在台北成立,由台灣各地的優秀執業室內設計師,經作品審查後以個人身份加入成為會員,另有室內建材及設備廠商以團體會員身份參加協會,CSID成立迄今對台灣室內設計領域的專業及學術發展,有極深遠的影響及貢獻,從1989年開始CSID是唯一代表台灣參與國際設計組織之專業團體,活躍於「國際室內建築師設計師團體聯盟」IFI、「亞太空間設計師協會」APSDA 等國際專業團體組織及兩岸三地,CSID會員作品亦經常於國際競賽獲獎,廣受大眾媒體注意及報導。
CSID創辦及參與APSDA
1987年中華民國室內設計師協會(CSID)、韓國室內設計師協會(KOSID)、日本商環境設計協會(JCD)決定以 APSDA CONGRESS由三國輪流舉辦設計師國際學術交流,1989年APSDA CONGRESS`89 由本會CSID在台灣台北主辦,並於1990年3月JCD、CSID、KOSID在韓國漢城召開會議討論ASIA PACIFIC SPACE DESIGNERS ASSOCIATION 簡稱APSDA「亞太空間設計師協會」組織的成立,會議決議由KOSID於1991年在韓國漢城(首爾)舉辦首屆APSDA正式大會。從此ASIA PACIFIC SPACE DESIGNERS ASSOCIATION 會議組織發展成十二個國家設計師參與的國際性洲際組織,CSID在亞洲地區的積極參與和推動也是APSDA持續壯大的原動力之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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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Design]是一種富於創造性的活動。創造性是一個重要的本質特徵。
室內設計是其中重要分支,是一門綜合性學科。 它與美學、建築學、人體工程學、結構工程學、建築物理學、建築材料學、施工技術息息相關; 也涉及到照明、聲學、電路、消防、空調、視聽設備、網路工程等各個專業領域; 與經濟學、社會學、民俗學、心理學、企業文化、經營策劃等聯繫緊密; 同時,與之配套的還有傢具設計, 軟裝飾,、藝術品陳設及工藝美術等裝飾設計; 此外還涉及有園林,綠化, 等環境藝術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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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設計網:奇磊室內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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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嶄新思維重新詮釋工藝美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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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自己誠實、對產品誠實、對顧客誠實,是成就奇磊的關鍵。擁有多年的設計經驗與優異施工品質,在設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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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效率及便利性為考量,並符合順暢的動線邏輯,同時強調完美的空間秩序。充滿熱情的工作態度以外更對於精緻的傢飾是無比熱愛,正代表奇磊人的生活態度。 我們時常各地旅遊參觀歷史悠久的建築物,往往能啟發思路,結合所見、所學,有時候創意會源源而來。我們也尊重大自然各式材質,順著它們的自然性質,就能構思出好的作品。我們更相信萬物皆關聯著大自然,希望能創造出屬於每個人的『幸福空間』並能滿足您對空間的不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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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磊室內設計3D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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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磊室內設計辦公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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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磊室內設計住宅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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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磊室內設計商業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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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磊室內設計作業流程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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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洽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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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溝通 |
空間人數、特殊喜好、工程預算、動 線分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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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勘量 |
對周圍環境了解,拍照存檔為設計之 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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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配置 |
對空間配置動線.....等初步之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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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簡報 |
上述圖面及建材....等,並做簡易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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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定案 |
經過草圖修改完後雙方簽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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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部設計 |
依據定案之設計,繪製各項詳圖及說 明,並估算報價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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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D 繪圖 |
依據上述圖面,進行3D繪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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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報價 |
依據客戶所需,進行工程預算編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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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定合約 |
依工程合約,收30%訂金,擇良辰吉 日開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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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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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ID 中華民國室內設計協會規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係依據人民團體法及有關法令訂定之。
第二條
本會定名為【中華民國室內設計協會】CHINESE SOCIETY OF INTERIOR DESIGNERS,TAIPEI。(以下簡稱本會)英文簡稱CSID
第三條
本會以促進學術研究,提高室內裝修設計、施工水準,發揚服務道德,協助推行社會建設,增進國際交流及聯繫會員為宗旨。
第四條
本會以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會址設於中央政府所在地。並得在省市設立分會,本會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第二章 任務
第五條
本會之任務為:
1. 促進本會會員之聯繫,發揚服務道德。
2. 增進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施工之學術之研究,光大中華文化傳統。
3. 提高室內設計水準,推行社會教育。
4. 接受政府及公私機構有關室內設計學術之咨詢與合作。
5. 維護會員之權益。
6. 促進國際之間同業交流。
第三章 會員
第六條
本會之會員分下列三種:
1. 個人會員
(1) 碩士以上資歷或大專院校講師資格者,有一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者。
(2) 大學院校室內設計系或相關科系畢業(四年制)具有學位,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者。
(3) 大專二年院校室內設計系或相關科系畢業,有四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者。
(4) 短期專科ㄧ年院校室內設計系或相關科系畢業,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者。
(5) 高中、職相關科系畢業,具有八年以上室內設計實際工作經驗者。
(6) 凡職業年資未滿以上標準者,得列為準會員,準會員年資得視為工作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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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室內設計協會申請入會會員審查辦法
一、主旨
為提高本會新進會員素質,特定本辦法。
二、申請辦法
凡申請入會者須具備本會章程第三章第六條第一款所定資格,並按本會所規定資料表格等
詳細填妥提出申請。
(一) 資格
(1) 碩士以上資歷或大專院校講師資格者,有一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者。
(2) 大學院校室內設計系或相關科系畢業(四年制)具有學位,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者。
(3) 大專二年院校室內設計系或相關科系畢業,有四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者。
(4) 短期專科ㄧ年院校室內設計系或相關科系畢業,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者。
(5) 高中、職相關科系畢業,具有八年以上室內設計實際工作經驗者。
(6) 凡職業年資未滿以上標準者,得列為準會員,準會員年資得視為工作年資。
(二) 申請應準備資料
(1) 申請書乙份(請詳填妥)
(2) 學歷證件影印本
(3) 在職證明或公司營業執照影印本乙份
(4) 身分證影印本乙份
(5) 平面圖
(6) 施工圖
(7) 實景作品彩色照片(六張照片,唯每張照片應為不同之設計,例如不能以客廳之一角,
僅採用不同角度之拍攝)
(8) 平面圖、施工圖、實景彩色照片,需同一個案子,並請註明該案之業主姓名、電話及工地地址。
(9) 合乎第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者,可以相關論文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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